Friday 30 November 2007

香港商洛行後記之二

港澳篇(續)

4) 方濟瞻禮馬鞍山,文德主日感恩還,修女發願安多尼,一日三臨聖祭壇。

5) 關社組員早會趨,文德舊友午餐聚,在俗修規黃昏見,弟妹晚飯父母居。



送給關社組朋友的十字架



送給發願修女的十字架

主日早上,去了馬鞍山聖方濟堂參與主保瞻禮彌撒,之後與聖方濟堂關社組的朋友小聚,他們在彌撒後開月會;我趁機送了一個鐵絲十字架給將在十二月結婚的組員作禮物,十字架以兩心相連圖案作底座、附有夫婦兩人的英文名字。

然後我到了慈雲山聖文德堂參與主日感恩祭,一如所料碰到幾位在俗方濟會的友好,有三位更與我一起吃午餐。

跟著我趕回九龍會院,與各兄弟一起前往西環聖安多尼堂出席天神之后傳教女修會一位菲籍姊妹的發願禮儀,在那裡見到多位方濟在俗及修規第三會的姊妹弟兄。

算一算,我一天到了三家聖堂,參加了三個主題不同的聖祭禮儀;最後,我到馬鞍山父母家中,跟父母及弟妹等一起吃晚飯,和見見三個月大的姪女。


與天神之后發願修女合照

我的家人

香港商洛行後記

港澳篇

1) 風高雨急別台灣,餃子燒賣作晚餐。幾疑造夢臨香港,會院進食夜已殘。


離台當日正有颱風吹襲,由於颱風中心與台灣還有一段距離,風勢不算很猛,但為免臨時掛在會院及聖堂間通道的畫被吹跌,伍修士還是把這些畫拆了下來,不過其他教友就可能沒機會看到這些畫了,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雨時下時停,不算大,我們的航班也沒有受風雨的影響。由於前幾次的颱風對台影響不大,對泰山更是影響輕微,當在香港的新聞報導上看到台灣被吹得一團糟,飛機要停飛,以及斐神父在電郵上告訴允恒會院的「災情」時,就更覺世事往往出人意料,也慶幸自己沒受影響,倒是擔心晚我們一天坐飛機的陳修士,行程可會受阻,以及泰山會院的弟兄如何收拾風雨後的殘局。

飛機上供應的晚餐,是餃子和久違了的港式魚肉燒賣,份量是少了一點,但卻很有家鄉的感覺。沒有想過向服務員多要些,也沒有想過學德蘭修女,把食物留給窮人,因為除了自己也需要食物外,更沒有對象可留。

抵達香港後,有弟兄不斷說好像在造夢一樣。其實自己雖然一直在香港居住,但這樣的回來,也有疑幻疑真的感覺。坐黃神父的車回九龍會院時,望著車窗外漆黑的夜色,更真的好像人在夢中。

回到九龍會院後,弟兄說已為我們準備了食物,實在令我感動。食物很豐富,和正式的晚飯沒有分別,所以雖然不餓,且而差不多十時,已接近睡覺的時間,還是吃了不少。

2) 台港合作第一天,清潔會院眾爭先。久別球友齊相問,寶島修道已成仙?

每星期六早上是九龍會院的院務時間,但這次是台港望會弟兄第一次共同合作參與,對台灣的弟兄來說,是一次新的體驗,特別是清潔魚池,我和兩位台灣弟兄都想做,結果其中一位台灣弟兄被安排了這工作,我和另外一位台灣弟兄則合作清潔走廊、樓梯及電視房。

院務工作結束及日間祈禱後,去了大埔踢足球。久違了的球場、久違了的球友,帶來不少的話題。大家知道我有在輔大踢男女混合的足球,有人就問可有帶女球友一起來,也有人問我在台生活如何,什麼時候回港,做些什麼,這次停留多久等等。當大家知道我在台灣是參與教會的工作時,就說:原來楊炎是收到天主的召叫,修道去了!


3) 本擬共禱為緬僧,今會舊友談新生,同窗越洋難相聚,夜待譚鐸是摯朋。


晚上原準備參加在中環舊天星碼頭的跨宗教祈禱會,對緬甸僧侶表示支持,後來收到相識二十多年的理工天主教同學通知,在祈禱會的時間會有分享聚會,更知道已移居澳洲十多年的中學同學也剛來港,並會出席這次聚會,且大家表示很想知道我這幾個月的新生活是怎樣的,所以最後決定出席舊友的聚會,沒有去祈禱會。

另一方面,十一月十一日是譚坤神父的生日,他曾為我入方濟會寫推薦信,所以想送一個鐵絲十字架給他作禮物,但十一月十一日我已離港,在港的時間也不一定能碰上他,故希望舊友可代我將禮物轉給他,想不到大家在看過我現場製作十字架後,竟在晚上近十時致電譚神父邀請他立即來與我們見面,而譚神父也一口答應,我們一班好朋友就一起等待譚神父的到來。

Thursday 29 November 2007

〈火花、串珠、丁亥年秋〉之一

感謝導師伍維烈修士及會省培育組的安排,讓丁亥年團體的四位望會生[1]有機會在本年十月五日至十一月七日,分別各以半個月時間在到香港及陝西商洛體驗。這一個月的點點滴滴,實在很難以簡短的篇幅寫完,我們當中的葉書源,這次旅程累積了數位相片約一千張,體驗之豐富可想而知。

我並沒有打算寫成一般常見的遊記。在旅途中那顆「獵奇」的心,現在已經不再鼓動,旅程早已結束,現在是內斂及反思的時刻了。正如同在靈閱聖經時,常有感動的字句,人在旅途的體驗當中,也常會有一些觸動點,無論這些觸動是在當場發生,或是在事後回想時湧現出來;我寫這篇文章,是對這些觸動點做出「串珠」的動作。我將「人」、「基督徒」及「方濟會士」三方面的觸動書寫出來。這些觸動經過書寫,在「人」的這方面,是往跨人文學科的思辨及批判兩方面去發展,這種活動在骨子裡是以Aristotle「理論觀想」的態度作為典範;在「基督徒」的方面,主要範圍是在教會與信仰生活的方面,至於基督徒洞悉事物真相、本相之靜觀[2]則不是常常能有的;「方濟會士」的部分主要是在看修會的現狀與理想的差異,並關注未來的可能性。這些觸動在發生之初,更好說是一種靈光乍現的「洞見(insight)」,這是帶著特有背景的我個體,同旅途當地碰撞所產生的火花。

我將三方面的觸動,以夾敘夾議的散文體寫下來,還未完全達到目的;與人分享才算是達到目的。一般的遊記文體可能更適於與人分享,但我不認為我這種「串珠」不適於分享;我真正在意的是為生活帶來實際的建樹,為此我寧願犧牲文學性上的考究。為能讓閱讀能夠進行,我有必要加入一部分旅途脈絡的敘述。讀者除了同修會的弟兄、修道人,以及跨各宗派的基督徒之外,更有親友家人、昔日伙伴、多年知交,及人文學者,這當中有多人並不是基督徒,因此在必要時我將適度說明信仰的背景。

上篇

香港



[Ⅰ]

我該如何描繪所見的港九的人的現象呢?這對於當地人也不見得是個容易回答的問題,九龍的尖東同港島的跑馬地已是不同的人文景況,更不能拿堅道來同黃大仙比較。週六夜的藝術館前,皇后大道的雙層電車、渡海的天星小輪還未在我的知覺官能中淡去,竟然遇見一夥內地人在廣場一角唱著家鄉調。多元文化,同時同地並存,這是香港。

十月九日,在前往拜訪佳蘭隱修院(方濟第二會)的途中,我掌握住了一個整體感;駛往南丫島的船已經離岸,開始加速,港島高樓群在引擎聲中離我們遠去,我將心愛的RSV聖經置於膝腿,覆掌於其上,收斂心神準備要閱讀,在波伏浪跌中,有一剎那我意會到了港九的整體感,那是一種缺乏縫隙的擁擠,以及一種缺乏立錐之地的狹窄。人因應各種條件,塑造了環境,人為的空間又影響了人;若我在港島常住,莫非我心中將立滿了各式龐然巨物,且擁擠到缺乏縫隙?在這種環境下的人,停頓與空間是極為寶貴的,爭取時間的自主權及空間的餘裕,恐怕是社會流動的一股內在動力。

[Ⅱ]

假設將香港交由中國人自行規劃,一些令人難以忍受的都市景況的出現,恐怕是指日可待了。我相信英國人在倫敦的發展過程中,學到了不少教訓,這些教訓對於晚期資本主義時期崛起的香港來說,應該是極寶貴的富藏。香港沒有成為令人難以忍受的地方,反倒散發出獨特的魅力,我以為這跟英政府的基礎建設、都市規劃、政令措施、教育及文化習尚有關,但願前英政府的眼光仍閃爍不已。

[Ⅲ]

這次在香港的行程,主要是對方濟會[3]中華會省的香港區會,以及對於香港的天主教會,進行初步的認識;而平常的生活及禮儀、日課,是與九龍窩打老道方濟會院的弟兄們在一起。我並沒有機會針對香港的某特定區域,做業餘的田野調查。在香港接觸到的本地人,扣除掉楊炎、允恒兩位弟兄的家人,主要是在修會、教會、學校(由方濟會興辦)校長及教員職工,其餘的則是在搭乘地鐵、雙層巴、電車,甚至是天星小輪等等…時,以及在餐廳,在人行道上,有緣相逢插肩而過的。在這種情況下,我不能說對於香港有什麼瞭解,不過,平常在泰山會院與香港弟兄共處的經驗,多少也有了印證機會。香港人相較於台北人,精神壓力大,這大抵是因為在英政府統治下,本地人要得是更優秀的方能有立足之地;香港本地也能提供培育的條件,高等學府林立,當中的香港大學某些排名,已經超越北京大學。

[Ⅳ]

中環在香港佔有核心地位,但卻不是我定義的核心。我所定義的核心是隱晦的、精神的、靈性上的,是沈思的,能讓人重新估量自己在萬物中的位置及地位。鄰近理工大學的歷史博物館(與科博館同體共構)是我定義的核心,這個核心能均衡商業、效益及效率取向之另一個核心。歷史博物館常設展「香港的故事」,從地質學、生態學、考古學、人類學、政治學及經濟學角度,看香港的演進變嬗,當中最震撼我的是在地質學部分。原來香港的地層,曾經歷軟泥堆積、火山運動、冰河期、地層擠壓等等洗禮,這些歷程動輒以億為單位來計年,原始人在香港活動,則是非常非常晚才發生的事;將適於建造高樓的香港花岡岩地層,與軟泥堆積階段做出對照,一種迴返本真的時間感才被打開,讓人不致於將眼前的堅硬高聳錯當成永恆。在「世界」的歷史中,人的出現不過是一天當中的最後一秒鐘(尚不足一秒),這為大廈林立、分秒必爭的香港地區來說,實在是極重要的訊息…這訊息與發展的可持續性有關。

[1] postulant,預備進入初學的入會申請者
[2] 與Aristotle之「理論觀想」同樣是採用contemplation這個字,不過是教會古典定義下的contemplation;洞悉真相、本相是其中一個環節。
[3] Order of Friars Minor,即小兄弟會,簡稱O.F.M.,會祖是亞西西的聖方濟(St. Francis of Assisi)。1223年11月29日,教宗何腦略三世以Solet annuere批准第二會規。